合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2002晋中市束爱瑗法律科普

房主和我签了合同后,就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我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

确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我国违约损害赔偿实行全额赔偿原则,并受到“应当预见规则”的限制。房主跟我签了合同后,就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我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我国违约损害赔偿实行全额赔偿的原则,并符合“应当预见规则”。此外,法律和学说还规定了其他方式来限制赔偿范围。基于o鉴于精神损害的特点,在确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根本不能适用完全赔偿的原则。为了平衡当事人的利益,法官在确定违约金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时,应当受以下规则的约束,将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1. 应该预见规则。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违约方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规则也适用于违反合同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可预见性规则实际上是确定违约行为与精神损害后果之间“法律后果关系”的规则。它代表了一种价值判断,其任务是确定到什么程度违约方应承担责任。它是限制债务人责任范围的最重要手段,具有很大的价值。 2.损益抵销规则。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同一损害赔偿理由获得利益时,应当从所受损害中扣除该利益,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抵销损益的条件包括:损害赔偿债务的成立、受害人的利益、损害事实与利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盈亏平衡也可适用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法官在确定数额时,可以扣除受害人因损害事故而免除的费用以及原本无法获得的利益时,扣除受害人应支付的费用。的安慰金。在这种情况下,利益和损失规则并不是很有用,因为法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3、过失抵消规则。过失抵销是指权利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也有过错的,法院可以减少侵权人的赔偿数额或者免除其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虽然违约责任在归责方面已改为严格责任,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中仍适用过失抵销规则。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的行为促成对方违约的,法官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违约方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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